深夜毒駕闖紅燈撞死騎士 1條人命關4年

男子馬茂榮吸毒超速紅燈撞死機車騎士,事後還開趴遭逮,士林地院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男子馬茂榮吸食安非他命、K他命後精神恍惚,今年3月中駕車行經承德路基河路路口超速、闖紅燈撞死67歲蕭男家屬氣得在事故現場追打馬,大喊「人命都沒了!」但馬卻絲毫沒有悔意,7天后還在家吸毒再次被捕,士林地院審結,依馬尿液檢測結果,馬確因施用毒品駕車致人於死,判處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馬男早在2015年因酒駕被吊銷駕照,今年3月16日凌晨2點多混用安非他命、K他命後,駕車行經承德路5段、基河路交叉口,以時速80公里高速撞死蕭男。家屬趕到現場,聽聞馬吸食毒品,難忍心中憤怒,要求警察不要阻止他們追打馬男。

馬男交保離開地檢署後仍無悔意,繼續開趴吸毒,但因氣味惡臭遭鄰居檢舉,警方24日搜索發現咖啡包等毒品,經集馬男尿液化驗後,成分與事故當天採尿成分相同,法官比較2次濃度,第2次檢測報告吸食與採尿間隔16小時,只有事故當天濃度的3分之1,因而認定,馬男剛吸食毒品就駕車出門。

判決指出,事故當時紅燈已經亮起數秒,路段限速50公里,他卻以時速80公里高速,完全沒減速撞擊同向機車,員警到場處理,他還精神恍惚、語無倫次,法官因而認定馬男駕車時,注意力控制力確已受到毒品影響而降低,致不能安全駕駛。

判決指出,馬男經營麪攤月入3萬5000元,家中有1名3歲兒子妻子則因詐欺案在監服刑,除了酒駕外,曾因肇事逃逸遭檢察官緩起訴處分,至今尚未提出與死者家屬賠償方案惡性重大,判處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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