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智商僅3歲!姊照顧40年累垮...決定「燒炭一起走」 5手足求情法官判1年

▲患有憂鬱症的吳婦因帶妹妹輕生被依判殺人未遂罪起訴,法官審酌吳婦多年來用心照顧妹妹判她緩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高雄報導

吳姓婦人長年獨自照顧小11歲極重度智障的妹妹,2018年時憂鬱症發作想輕生,但因擔心自己離世後妹妹無人照顧,遂決定帶妹妹一起走,所幸2人在燒炭時被及時發現,撿回一命,但吳婦也因此吃上了殺人未遂罪官司法院審理時,得知吳婦用心照顧妹妹多年,最終判她1年,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須受治療。

據判決,吳姓婦人一共有6個兄弟姊妹母親11年前過世後,排行老五的她除了原本肩負婚姻工作、失眠壓力外,還扛下了照顧重度智障小妹責任,這些年來她在不堪負荷情況下罹患憂鬱症,2018年4月時萌生一走了之的念頭,但因擔心妹妹無人照顧,纔會決定帶着妹妹一起在車上燒炭,同時也留下遺書,上頭清楚寫明是自己要帶走妹妹的,所幸2人被及時救出撿回一命,但她也因此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法官審理時,兄弟姊妹一一出面爲吳婦作證,表示吳婦與小妹關係緊密,40多年來對小妹不離不棄細心照顧,替他們分擔了莫大的壓力,盼法官可以從輕量刑,給予吳婦一個自新的機會。吳婦也於法庭中自責表示,「這件事最大的受害者是我無辜的妹妹,我真的很愛她,照顧她40幾年來,我們情感的深厚真的不是外人可以想像的,所以我這樣傷害她是自食惡果,我非常的後悔。」言談間透露出滿滿懊悔。

高雄地院審酌,吳婦確實患有憂鬱症,但從家人供詞中可知吳婦對小妹的照顧及用心,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且已深切悔悟,未來沒有再犯之虞,最終依殺人未遂罪判她1年有期徒刑,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並須定期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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