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議會退囤屋稅 市府堅持落實居住正義

臺南議會議長郭信良召集黨團會議協商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因「囤屋稅爭議國民黨表達支持退回。(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議會議長郭信良召集黨團會議,協商「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其中因「囤屋稅」,國民黨團主張退回,獲得其他兩黨團支持,郭議長宣佈退回「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

國民黨臺南市議會黨團書記長蔡育輝指出,市府這次送議會審議的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完全「複製」臺北政府的房屋稅徵收條例,全國僅僅只有臺北和臺南有此房屋稅條例,其主要針對擁有臺南市「非自用」自住之其他供住家用房屋一戶和二戶者,每戶均爲2.4%,持有3戶以上者,每戶稅率均爲3。6%,換言之,住家非自用多出兩戶者兩戶漲兩倍,多三戶漲三倍。

蔡育輝表示,臺南市民收入、房屋價格空屋率、都市發展程度交通狀況無法跟臺北市比較,臺南市政府怎會將臺北市徵稅標準套用到臺南市,何況臺北還有3年緩衝期,且此草案訂定內容不夠周延,都市房屋跟鄉村房屋價值差異,有些是共同繼承取得,時代環境不同,對一戶認定標準不一,以前一棟5層樓房屋,每一層都可以單獨申請門牌號碼獨立成一戶,若依市府計劃要修訂的草案,就成了非自用多二戶以上住家,稅率多二倍,市府不能單純爲了打擊建商炒做房屋,犧牲中低收入老百姓權益

臺南市議會議長郭信良在大會前召集黨團協商「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因沈重的房屋稅已惹民怨,國民黨團拒絕爲市府再強徵房屋稅背書,將非自用住宅住家兩戶以上漲兩倍,三戶以上漲三倍,嚴重違反輕稅減賦原則,國民黨團主張退回,獲其他兩黨團支持,議長郭信良依共識在大會宣佈退回「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

蔡育輝指出,賴清德強從市民口袋搶錢已掀起衆怒,3年房屋稅已多徵收52.59億房屋稅,2018年會計剩餘款也高達50多億,市府應體恤民意讓市民有喘息空間,徵收房屋稅應依各區狀況、每間房屋坪數、結構和價值等,重新訂定嚴謹房屋稅自治條例草案,並在送議會審議前跟三團協商,訂出一套市民可以接受的方案

臺南市政府指出,針對非自住用的房屋訂定較高稅率,是政府用來抑制房價、打擊囤屋的工具,也是迴應民衆對於居住正義的要求,今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做出2020年房屋稅六都最低的決議時,也要求市府依據量能課稅原則,多屋者須多繳稅。然而,市府所提的差別稅率法案,遭到臺南市議會退回,令人遺憾。

市府說,從現實情況來看,臺南市內非自住房屋的持有成本偏低,租稅負擔也相對較輕。例如,營業用的房屋佔所有戶數的8.4%,全臺南市有47.2%的房屋稅來自營業用房屋。但非自住用的房屋佔所有戶數6.2%,卻只有5.8%的房屋稅來自於此,可見持有3套房屋以上的多屋族,租稅負擔明顯過輕。

此外,非自住用房屋的成長速度是自住客的兩倍,面對此一趨勢,市府提出差別稅率法案,就是希望讓多屋族負擔持有房屋的合理成本,並且鼓勵釋出空屋,給更多有需要居住的自住客,符合居住正義的普世價值。

市府從今年7月1日起調降房屋稅,在推行輕稅的同時,也希望引導房屋市場健全發展,讓有需要的市民能夠以合理價格取得住屋,避免建案浮濫造成空屋過多。對於臺南市議會退回差別稅率法案並要求重新評估,臺南市政府表示尊重,並重申除了營造輕稅的環境外,也要落實民衆期待的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