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農任陸「科技特派員」被約談 16人「問心無愧」願回臺說明

蔡志陽漳浦科技特派員,受陸媒採訪。(圖/翻攝中新網

記者蔡紹堅福建報導

福建漳浦臺灣農民創業園「臺籍科技特派員」,因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有農業技術外流的疑慮,近日被農委會要求一個月內回臺說明。先前曾受陸媒採訪的科技特派員蔡志陽表示,自己與另外15人都已收到農委會的來函,他們問心無愧,因此不會迴避約談,將坦蕩回臺說明清楚。

蔡志揚到福建漳浦擔任農業科技特派員的故事3月被《新華社》等陸媒報導,內容提到,他到漳浦創業後,成功馴化栽培巨無霸紅心火龍果黃晶果等多個水果品種,並在福建、廣東廣西等地推廣。2月起獲得「科技特派員」的身分後,推廣也有了更大的平臺,更好幫助當地農民走出「跟風種植」的困境,獲得更高收益

報導也被陸委會注意到,陸委會3月時表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國人不得擔任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職務或爲其成員,關於「臺籍科技特派員」的情況,將由主管機關就職務性質及相關事證審認,並要求當事人說明。

時隔3個月,蔡志陽在內的16名「臺籍科技特派員」都收到了農委會的來函,要求他們30天內回臺說明,或以書面陳述意見。對此,蔡志陽表示,擔任科技特派員,就是當地一個示範園區的技術顧問,沒有領取任何薪水,沒有外界所說的補助金顧問費,「我在漳州種的都不是臺灣特有品種,推廣給當地農民的,也更多是市場觀念,沒有農業技術外流的問題。」

蔡志陽也強調,農委會的指控就是刻意刁難,他與其它臺籍科技特派員都問心無愧,不會迴避農委會的約談,將坦蕩回臺說明清楚。此外,蔡志陽15日在海峽論壇現代農業融合發展對接活動演講時也指出,「特派員其實是在做公益,如果能挖掘出農業生產有趣、受益可觀的一面,就能吸引年輕人迴流,再造鄉土。」

廈門海滄的「臺籍社區主任助理」先前也被內政部指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求回臺說明,並在期限內離職,否則就要開罰。據海滄的社區主任助理表示,他們大部分人都有回臺說明,或交出書面陳述,不過因爲沒有離職,所以全部都已經被開罰,每個人的金額約爲10萬元新臺幣,目前已合找了律師協助,將先提訴願,並準備打行政訴訟。

▼廈門海滄臺籍社區主任助理已被內政部開罰。(圖/翻攝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