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更都拆除案 「建商指揮官」冒出讓北市府更頭大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30日表示,文林苑王家拆除現場,執行指揮的是樂揚建設建商公權力委託建商執行。對此,內政部警政署表示,警方絕不受建商指揮;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則表示,依據行政執行法第6條第1項請求警方行政協助,並由分局依現場實際狀況規劃執行相關安全維護事宜,且由處長林崇傑擔任現場總指揮官,分局負責警備任務,不可能出現「建商指揮官」的情況。

尤美女下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王家人與學生學者民間團體出席。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成員黃慧瑜拿出照片表示,她在王家大門前拍到,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弘垚站在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官員旁講對講機,形同現場總指揮官。

黃慧瑜說,警察在拆除之前架離學生,她在尤美女陪同下返回王家拿學生物品時,聽到王弘垚說,「這個女生爲什麼可以在這裡?把她趕出去」;警察立刻叫她出去,難道這是「建商治國」?

警政署保安組長黃清福說,拆除現場的總指揮官是北市府都發局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警察絕不受建商指揮。黃清福也在記者會現場鞠躬致歉表示,執勤過程造成傷害、不舒服感到非常抱歉,因爲都發局是依行政程序法及都更條例,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前來協助。

北市政府警察局則表示,有關樂揚建設公司總經理於拆遷現場,手持無線電指揮員警進行相關拆遷程序部分,經查該公司工作人員所持的無線電是一般工地使用類比式無線電,與警方所用的數位警平無線電不同,頻道功率系統皆不相同,「斷無相互聯繫通訊之可能」。有關對講機的爭議,樂揚建設也指出,在拆除現場的王弘垚不可能指揮警察採取任何行動,當時使用對講機是與圍籬內的自家建築工人通話

此外,拆除當天現場,警察將抗爭民衆帶上公車後載離現場。黃姓東吳大學社會學研究生表示,她被「丟包」後,向其他不認識的同行同學借錢回王家找東西,警察卻告訴他們東西在建商那裡,把學生跟王家人的東西用箱子混在一起封住,不願意還學生。

黃清福解釋說,警方會要求深切檢討,應可更柔性處理,至於物品在現場被打包者,隨時可領取,警察絕不會扣留物品;另有關員警拆除門窗玻璃疑義,因當日屋內民衆以沙發桌椅等物品堵住門窗勤務同仁爲避免現場民衆受傷,所以先行清除帶離路線障礙物,絕無協助建商拆除屋內設施等情。

樂揚建設說,若學生要拿回自己的物品,可先聯絡王家人協同樂揚建設一起前往確認清楚後領回,目前已有學生與王家人共同出面領回自己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