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性侵犯怨電子腳鐐:又不是畜生 網友怒:戴脖子上!

韓國電視臺採訪獲釋性侵犯,一吐配戴電子腳鐐心酸。(圖/翻攝自妖妖小精微博/下同)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根據韓國法律部分曾犯下強姦罪的人會被強制佩戴「電子腳鐐」,以利警方24小時定位追蹤,只要他們進入禁入區域,就會通知觀察員。 一名大陸網友26日在微博分享了一組影片截圖,獲釋的性侵犯抱怨腳鐐讓自己承受巨大心理壓力,「不如死了算了」。引起公憤民衆怒斥,「以後戴到脖子上!」

這組截圖來自韓國JTBC電視臺去年播出的一檔節目,當時採訪了一羣戴着電子鐐銬的人,而他們卻在節目裡大吐苦水。因爲一旦進入校園重點保護場所附近,腳鐐就會發出「嘀嘀聲」,大家一聽就知道,這是一個犯過強姦罪的人,對此,受訪者表示,戴着這個根本無法正常生活,「我又不是畜牲」。大批網友紛紛留言,「嫌丟人?考慮過受害者嗎?我看就應該戴脖子上……」

據瞭解,韓國法律規定,一旦犯下兩次以上性暴力,或加害對象爲未成年人者,即使刑滿釋放、獲得假釋或緩刑,都要強制佩戴電子腳環。當進入禁入區域,監控中心會迅速作出判斷,並以專用手機通知當事人。如果配戴者擅自拆解腳鐐、未攜帶專用手機,或不接聽專用手機,都會接到警報

2013年,南韓歌手高英旭因涉嫌性侵3名未成年少女,而入監服刑逾3年,刑滿獲釋後檢調認爲他有再犯之虞,所以仍須佩戴電子腳鐐3年,成爲南韓娛樂圈史上第一位受到此刑罰藝人